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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纪录的民意能否提升个税起征点?

2011-05-10 01:19:0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晏扬(浙江嘉兴 媒体人)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4月25日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截至5月9日中午,全国人大网已收到各方意见20万余条,创下全国人大立法以来网上征求意见的新纪录。(5月9日《山东商报》)

一部法律草案征求的意见数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这当然是好事,究其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比如个税修订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逐步增强,等等。还有一个原因也可合乎情理地推导出来:当人们对某件事感到不满意时,更有提意见的冲动。

人们之所以有意见,是因为好不容易调整一下个税起征点,却只计划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即使按照财政部所说的“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相当于人均月收入达到1554元就要缴纳个税。在物价上涨而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每月1554元只能满足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另外,个税的首要作用不在于增加政府收入,而在于调节收入差距,所以它不能变成“人头税”。况且,2010年政府税收达73900亿元,今年政府财政收入预计将突破10万亿元,而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只是让政府每年少收入1200亿元,相形之下,何足挂齿。

前不久财政部在解释个税起征点为何设定为3000元时提供的数据,恰恰反过来证明3000元起征点太低。财政部引用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而国家统计局却是按照“住房月支出111元”计算人均消费支出,进而计算出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为2167元/月。“住房月支出111元”无异于一个天大的笑话,其沿用的竟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前的统计口径,不包括房贷支出,也不包括商品房房租(仅包括公房房租,每月只有象征性的几十元)。如果把人们当前的房贷、房租支出计算在内,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无疑会超过3000元/月。

个税修正案草案征得创纪录的民众意见,我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去年的车船税法草案让人们尝到了“甜头”。车船税法一审草案让民众大为不满,因而征得意见近10万条,最后通过的二审草案具有相当高的民意含量。这件事无疑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征求社会意见不是走过场,民众提交的意见确实管用。那么,个税修订将如何面对创纪录的民众意见?我们拭目以待并寄予厚望。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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