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 詹万承
上世纪90年代,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极大增加了物流成本,还造成民怨沸腾。因此,从1994年起,国家开始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后,河南一个维权司机披露,现在公路三乱仍然非常严重,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可能高达4000亿元。(5月12日央视网)
4000亿元是这么计算出来的:河南省西峡县专门替大货车司机维权的王金伍,曾经走访了2000辆大货车主,根据他的调查发现,一辆大货车一天最少被罚100元,1年就是按10个月计算,一辆车一年就被罚3万元。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根据这一数据,对全国不同地区的多家物流公司进行了采访,认为数据并不夸张,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全国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368万辆,于是全国货车一年的总罚款便是4000亿以上。
分析数据的严谨与否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依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全国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368万辆,而这其中重型货车在200万辆以上,王金伍主要是替大货车维权,1368万辆的货汽车保有量的涵盖范围显然要大于单纯大货车保有量,但是,即使仅以重型货车200万辆的数量计算,全国的公路罚款也有600亿元,而600亿元只是理想状态下的最低数值。由此可见,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数目相当庞大。
更值得讨论的是,数目庞大的公路罚款究竟是怎样“罚”出来的,所得的罚款相关基层执法部门又是如何上缴开支的?只有真正把罚款所得上缴开支回答清楚,财政、财务清明,才能真正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如果罚款能自肥,相关基层执法部门肯定有动力制定名目复杂的罚款项目,公路罚款居高不下,也就不难理解。
货车超载是罚款主要原因。其实,自去年河南天价过路费事件以来,我们就一直在讨论货车超载,实际上,更多的时候货车超载有着迫不得已的苦衷,如果不超载,在多轮过路费的缴纳之后,已经不可能获利,而超载的话,除去罚款还能有一些收益,看上去,货车司机和执法部门,有点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必须弄清的是,相关基层执法部门才是“周瑜”,而且有养鱼执法的嫌疑。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对超载车辆必须要卸货到不超载才能放行,而实际上公路执法部门绝大多数选择的是罚款即放行。此外,还有诸如违规隐蔽测速拍照,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等多种罚款手段,严格意义而言,都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
根治公路乱罚款的现象,关键在于厘清地方财政和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关系,如果按照黑龙江林甸县的做法,与财政采取四六分成的方式处理罚款,先全部上缴到地方财政,然后又返回六成,那地方政府和相关基层执法部门,自然都难以抗拒罚款逐利的冲动。切断相关利益纽带才能真正达到遏制罚款乱象的局面,关键在于管住地方财政,谨防乱收钱乱花钱,确保公众对地方财政收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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