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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一审死刑

2011-05-13 02:14:3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即现在杭州萧山区)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等,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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