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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醉驾被诉危险驾驶罪

2011-05-14 02:08:5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 昨日上午,音乐人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北京东城法院,法院下周二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意外,高晓松将成为音乐圈中醉驾入刑第一人。

高晓松在5月9日晚驾车与三辆等红灯的车辆相撞。经酒精检验,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5月11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昨日即被公诉,这起案件的办案程序为什么如此“紧凑”?以后此类案件是否都会这样神速办理呢?

据检方表示,不经过批捕阶段,此类案件被称为“直诉”案,公安机关侦查后,直接交由检方向法院起诉,因此时间流程颇为简短。之所以对醉驾者直诉,是因为危险驾驶罪虽然构成犯罪,但属于轻罪,构不成逮捕条件。

以高晓松案为例,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在刑拘期满前,将案件经过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在没有法定延长刑拘期限的情况下,刑拘的上限是7天,因此,高晓松在被拘留7天内,便被诉至法院了。

高晓松是否存在豁免机会?记者从目前北京市的几家法院了解得知,对于情节等问题的认定,决定权还是在于检查酒驾的公安部门。

就高晓松案为例,他醉驾导致数车被撞,而且目前已经被检方起诉,“上述情节已经不能算作‘显著轻微’或者危害不大,因此,审判获刑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业内人士分析说。

高晓松酒驾后被警方带走调查。CF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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