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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2011-05-18 01:53:37 来源:长江商报

上庭后,法警解开高晓松的手铐。北京晨报供图

高晓松当庭诚恳认罪。CFP图

本报讯 昨天,北京东城法院判决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在判决前,高晓松再次用纸条表示自己悔过的心意:“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酒劲上来酿大错

昨天下午2时30分,“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宣判之后,法庭的气氛开始紧张起来,60多家媒体记者开始等待高晓松的出现。法官多次重申法庭纪律,一度甚至要设置警戒线,让摄影、摄像记者的长枪短炮不要闯入审判区。

2时34分,法庭突然安静下来,高晓松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高晓松没有穿着号服,白T恤,黑色七分裤,戴着黑边眼镜,手里还拿着一张纸。法官核实完身份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

“你是否自愿认罪?”法官问道。

“我愿意。”高晓松平静地回答。

高晓松随后描述了事发当晚的情况,他先是在昆仑饭店29层和两个朋友吃饭,三个人喝了一瓶白葡萄酒。晚8时之后,和另一名吴姓朋友一起喝了一瓶威士忌,“我感觉不能开车,叫了代驾。”

高晓松说,等了20多分钟,但是代驾一直没来,酒劲上来之后,丧失了基本判断力,导致酿成了大错。

写纸条:庭上呼吁不醉驾

公诉人随后出具了相关证人证言,以及法律文书,证明高晓松当天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3.04毫克,造成四车追尾的事故,导致前方出租车内一名司机、两名乘客受伤。公诉人宣读了证人证言中,当事人都表示高晓松肇事后,当即向他们赔礼道歉,一直在说对不起。

高晓松的辩护人高明律师,提供了三份证据,其中两份是对高晓松平时喝酒状况的描述,其中有音乐人张亚东、小柯的回忆,称高晓松喝酒主要是为了应酬,懂得约束自己,没有喝醉过,在喝酒之后,还曾帮朋友联系代驾。

而另一份证据是高晓松对伤者和受损车主的赔偿协议,“高晓松已经及时、积极地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高明律师出具了受害人的求情信,伤者刘女士表示,相信高晓松本人无意为之,他的道歉很诚恳,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高明律师在法庭上为高晓松辩护的理由中,还提出认定高晓松醉驾的检测报告存在瑕疵,在会见高晓松时,他曾建议据此为高晓松辩护。

说到这里时,高晓松在庭上打断了高明律师的话,“高律师,我已经认罪了。”

在休庭五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晓松的忏悔

“我没有任何要为自己的辩护,有的全是忏悔。昨天早上,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车窗外自由的阳光和人,我其实都在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自由,就是因为我的喝酒行为,严重侵害了别人的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并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在此特别感谢公检法,感谢管教人员,感谢媒体和社会舆论,给我一次教训。”

“我意识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意外,而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接受国家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思,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

“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的全部损失,我愿意终身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醉驾驶,我愿意义务拍摄一部宣传片,告诉每一位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遵守法律,尊重生命,珍惜短暂的人生给予我们的一切。”

“最后,向社会和我自己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本组稿件均据北京晨报

法律小常识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为何会判6个月

在判决之后,高晓松未表态是否会上诉。“是否上诉还要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代理律师高明律师表示,他认为判决结果过重,“公诉方都说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高明说,“判决结果出乎我的意料。”

在高晓松醉驾被刑拘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醉驾并非一律入刑”的观点,很快被解读为可能为像高晓松一样的名人脱罪。因此,昨天高晓松以及李俊杰的判决结果,让公众非常关注。

在判决之前,高明律师为高晓松辩护的最后一点意见,恰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晓松在此受审,已打消了人们的质疑,但是高明律师担心,高晓松的名人效应,也会带来负面作用,“我建议不宜从重量刑。”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也驳斥了外界对于张军副院长言论的质疑。

高晓松获刑6个月,已是“醉驾入刑”之后的最重刑期。中国刑法学会赵秉志会长分析,法院判决时应是考虑高晓松所造成的后果,4车受损,3人受伤,相比已审理的其他醉驾司机而言,后果较为严重。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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