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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

2011-05-21 00:45:5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综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国内外研究和监管情况以及专家意见,国家食药监局决定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其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尼美舒利”是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1997年在我国上市。

据介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似,“尼美舒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此外,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还发现与“尼美舒利”相关的过敏反应、凝血功能障碍、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损害等安全性问题。

“尼美舒利”最早于1985年在意大利上市。目前,在欧洲、美洲、亚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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