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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单位经营收益禁止作为利润分配

2011-05-25 01:36:33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近一段时间以来,包括故宫在内的一些文博单位建“会所”进行经营的消息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在24日国家文物局举行的今年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表示,一方面,我们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文保单位将其管辖的博物馆、保管所等开辟为观众游览场所;另一方面,博物馆和文保单位获得的这些收入,一律视作事业性收入,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禁止将经营收益作为利润的分配,必须将之用于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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