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夏区民政局昨宣布,拟对符合条件的7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用。标准为城镇散居孤儿每人每月800元,农村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70元。
生活费今年1月起开始社会化发放,今年1—6月份的40余万元孤儿生活费用,预计在6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通讯员 程莉 苏利华 记者 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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