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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调整公积金月缴存额度

2011-05-26 00:51:3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昨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调整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规定为:职工每月缴存额度不低于144元(与目前缴存额度一样),最多不超过2358元。此次调整从6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武汉地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11年度的月缴存额,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工资总额计算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其他奖金;企业单位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工资。

按现行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8%;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按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在职在岗职工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900元。这意味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包括职工和单位缴存部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900×8%×2)144元。按规定,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度应为2358元。

通知称,目前公积金缴存额度已超过标准的,可暂维持原标准缴存,但本年度不得调整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要求超过标准缴存的,应先缴纳个人所得税。咨询电话:82797553。

(长江商报 张磊 通讯员 卢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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