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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万低收入者有望领物价补贴

2011-05-27 01:08:3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万方 石珍 通讯员 沈佳)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下月起我省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这意味着,全省将有420余万低收入群体有望领取临时性价格补贴。

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人员。启动的条件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依据,参考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预期调控目标,按年设定、公布。

具体操作办法为:当本地生活费用价格(或CPI)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本地CPI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回落到启动条件以下时,暂停联动。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达到6个月时,各地按前6个月的CPI指数实际涨幅同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在一年内,自新的城乡低保标准施行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规定,价格临时补贴按月计算,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人员抚恤补助金同渠道、同步发放。每人每月补贴额的计算公式为: 人均月补贴额=本地同期人均低保标准(或五保供养标准或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地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每人每月补贴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发放。

此外,启动联动机制时,各地还应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生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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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稳物价是当前首要任务

本报讯(记者 万方 石珍)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持续在5%以上的高位运行,稳定物价总水平是当前宏观调控首要的、最迫切的任务。1至4月份累计,我省CPI上涨5.5%。

据介绍,与上一轮(2007-2008年)物价上涨相比,这轮物价上涨有不同的特点。上轮物价上涨,主要表现为生猪、食用油价格的上涨。经过采取综合措施,在较短时间就把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遏制住了。

此轮物价上涨,是多种因素叠加形成,表现为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普遍上涨。推动上涨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劳动力、土地等成本持续刚性上升,国内外流动性普遍充裕,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等因素在起作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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