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5日,中国工程院发布了2011年度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名单公布后,即有人统计发现:工程管理学部44名候选人中,近半来自央企和政府部门。
官员、高管身份的候选院士扎堆出现于 “工程管理学部”,是早已有之的现象。2005年12月14日的《新闻周刊》就已报道过这种现象:“(当年)中国工程院公布的42名工程管理学部有效候选人的名单中,有29名官员和企业家,占了总人数的69%。”
不仅是这种现象已经常见,其对应的问题也早有人预见。早在十多年前,面对成立“工程管理学部”的提议时,就有很多院士担心:“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学院士的标准难以判定,中国的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同时也是行政官员,这样一来工程管理学部恐怕会成为高官和企业家的俱乐部。”当时,关于成立“工程管理学部”,工程院也先后举行了三次院士大会来投票,而只有最后一次才以微弱票数勉强通过,可见意识到该问题的院士大有人在。遗憾的是,这一问题仍然延续至今。
回顾“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学院士的标准难以判定”这句话,我们将能得到新的认识。“工程管理”作为正式学科出现于我国,是上世纪90年代后的事情,一方面是对发达国家学科设置经验的借鉴,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市场新形势的需求。从学科积淀的角度说,“工程管理”仍然是一个新兴学科,学界对该学科的标准一直存在着争议,以至于连专业分类都显得模糊。目前,各大学也是根据各自需要,将“工程管理”归于土木工程、房地产管理等不同的专业方向。既然“工程管理”的学科标准存在争议,那么“工程管理学部”的院士标准,自然需要审慎推敲。
当一个学科的标准难以取得共识时,学术自治就要经受一定的考验。具体来说,是在标准争议的基础上放低门槛,是争取获得共识性标准,还是干脆悬置争议而放弃这一学科的院士遴选,无不考验着工程院的学术独立性。事实上,不独是“工程管理学部”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在各类综合学科、跨学科专业乃至一些专业门槛较低的学科中,学历、学术荣誉为需要方便的人开口子,都是存在着的问题。我们只要回顾特殊招生制度中各类“特殊人才”所就读的专业,就可管窥一斑。
设置“工程管理学部”之初,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就强调过:“工程管理院士必须是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或科技含量高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上,或在工程管理的理论创新上,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如今,我们很想追问一下,徐院士的这一意见在工程院是否具备代表性?有无对标准的确立起到作用?工程院对“工程管理”的学科标准,以及遴选相关院士的学术标准,是否严格参考了这一要求?
官员、高管能够参选院士,管理、行政职务绝非障碍,对此我们并不否认。但是,工程院士毕竟是各工科领域的学术领军人物,承认资格公平并不等于学术门槛可以放低,向经济标准、行政标准妥协。需知,独立的学术,自有其严格的门槛,而不能为他人提供一个后花园。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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