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 詹万承
2007年,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如今首批免费师范生正面临毕业求职。(详见本报今日A14和A15版)
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初衷是想通过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为培养优秀教师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与此同时,通过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贴的举措,为贫困大学生创造了更多的入学机会。当然,政策对师范生毕业后的去向也有严格的要求,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地的中小学任教,政府负责安排编制,工作年限不得少于十年,如果违约则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追究。
关于免费师范生政策的争议主要即在于此。严格来讲,目前局面的出现并不突兀。师范生入校之初,就已经签订毕业后去向的相关合同。我们可以理解对去向规定要求严格的原因所在,因为免费师范生政策是一项国家性政策,前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师范生毕业后履行相关规定,完成对国家资助的责任和回报,相当于履行契约,本是无须多言的,但说到毕业去向的具体规定,有些问题应该还是可以商榷的。
回生源地规定的目的简单来说有两个:“谁的孩子谁抱走”,安排毕业生工作的任务于是便回归到了生源地省份;“肥水不流外人田”,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沿海省份的待遇一般比西部偏远地区要好,但可能生源地却偏偏在西部偏远地区,在跨省就业难的现实语境下,许多学生可能不得不选择回到生源地。
回生源地中小学任教,工作年限不少于十年,这两项几乎是毕业师范生必须遵守的。但是由于人口年龄分布的变化,许多地区的中小学近年来一直处在减少的趋势,教师的编制也近乎饱和,再安插新的编制难度不小。因此,确保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的承诺如何兑现,需要拿出与现实相符的调整来。
实际上,我们认为应该对现有的中小学资源进行更清晰的调研分析,对免费师范生构成的地域比例也应当了然于胸,再去调和两者之间的问题,为毕业师范生优化出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商补偿的方式,使他们能够更充分发挥自主选择权,否则,即使暂时服从了规定安排,被动去教学的效果显然比不上自主自愿的,毕竟,这是一份长达至少十年的工作。当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全面提高教师待遇等更为深层次的问题,只要教育待遇福利提高了,不管免不免费,都会有优秀的人愿意去从事这一光辉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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