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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2011-05-30 01:07:3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中新社电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量,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按整改要求,时速达30km/h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意味着将大幅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国家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副主任黄晓东介绍,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长远来看,国内对电动车自行车产业的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我认为,除标准问题有待博弈外,有条件的企业应将重点放予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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