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国营企业力量日益壮大,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迅速加强;土地改革过程中,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开展互助合作,成为农业集体化的开端。党中央及时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
1953年6月,中央第一次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同年12月,中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确定下来:“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9月,这条总路线写入了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工业化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中央决定在“一五”计划中,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一五”计划的总投资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多两。这些资金的58.2%用于工业建设,其中88.8%用于重工业建设。
“一五”计划的宏伟目标,极大地调动了各行各业劳动者的积极性。
1954年7月,初教5飞机试飞成功,标志着中国航空工业由修理阶段跨入了制造阶段;1956年7月,载重量为4吨的解放牌卡车试制成功,标志着我国开始独立掌握汽车生产技术;1956年9月,国产B2-34中型坦克发动机问世,结束了中国不能制造坦克发动机的历史……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超额完成。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一五’工业建设成就,远超过旧中国的100年。”中央文献研究室原副主任金冲及说。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年的探索,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农业一般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几个阶段,完成了由个体农业向集体农业的转变。手工业一般经历了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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