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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2011-06-10 03:43: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程文)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本月底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由目前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从监管体制上解决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次调整后,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整体移交给市、县政府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管理和审批权限由省级行使调整为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行使。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自2000年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以来,在打破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才决定做出上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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