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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物价联动惠及5类人群

2011-06-10 03:43: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从1日开始,我省正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包括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按月计算,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人员抚恤补助金同渠道、同步发放。

根据规定,当地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4%,即可启动联动机制。当本地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回落到启动条件以下时,暂停联动。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达到6个月时,各地按前6个月的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涨幅同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新的城乡低保标准施行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每人每月补贴额计算公式为: 人均月补贴额=本地同期人均低保标准(或五保供养标准或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地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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