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8日,《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
《办法》提出,南科大将设立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其中,理事会是南科大的决策机构,可以聘任或解聘校长、副校长。校长是南科大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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