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詹万承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表示,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以此打击他们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的势头。毛群安称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给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详见今日本报A12版报道)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从“三聚氰胺”到“瘦肉精”、“染色馒头”,至最近大陆自产食品检出含塑化剂,无可否认,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一条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曝出的时间链条,就是一场渐进的全民性化学知识普及课。
食品安全问题症结究竟何在?已多有人论述,无外乎监管、技术和自律等方面,但似乎未有人提及,媒体记者应该对此负责。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于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疫情信息播报时为公众所熟知,此次他措辞依然严谨,要建立黑名单的对象只是“极个别的媒体记者”,但这样的论述仍让人疑惑丛生。
所谓“记者黑名单”,是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建立的,把那些拉广告、从事有偿新闻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记者和记者站记录在案的名单。卫生部既非新闻媒体法定主管部门,建立记者黑名单,有越俎代庖之嫌,而且,“有意误导人民”也是属于卫生部自身裁定的范围,究竟何种信息算是“有意误导人民”,是不是卫生部说了就算?这对记者而言恐怕并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政府行为应当奉行“法无授权即禁止”,记者将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告知公众,这原本就是职责所在,更是不容侵犯的权利,可是不被授权监管媒体记者的卫生部,建立记者黑名单的意图,却从一开始就将记者视为了制造混乱的假想敌。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根源并不在于记者的报道和传播,而是源于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无良商人道德血液的缺失,相反我们应该庆幸,正是毛先生所谓的“极个别记者”不畏艰辛深入采访,才能使得一个个的食品安全黑幕公之于众,避免了公众继续被有毒食品侵害的后果。卫生部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和现象之间的区别,把现象当成原因来处置,似乎认为只要控制好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就能营造出优良的食品安全环境,难以以理服人。
实际上,我们更应该看到,卫生部“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的想法,所折射的是极个别政府部门对待信息传播的刻板思维,总认为记者会添乱会误导舆论,要么捂住不让报道,要么对记者百般阻挠,喜欢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却并没有考虑到,在信息传播如此快捷的自媒体时代,每个公民都可能是一个记者,真正要完全封锁信息已经不大可能,公开透明地运作,及时快速地披露,才是消弭猜测与误解的最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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