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 上海静安区法院执行一起案件时,冻结了被告账户内股票。但当时恰逢股市低迷,法官沈国敏研究后认为该股票有较大上升潜力,决定暂不抛售。果然,数日后,该股逆势而上。股票抛了,债还掉了。
今年3月,海创脚手架工程公司与钱先生分别向静安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上海某药业有限公司给付施工工程款总计34万余元。当沈国敏找到药业公司时,该公司仍对二审判决不服,不愿自动履行。
经查,该公司有股票24200股。沈国敏于是冻结了这些股票。但问题随之而来:按冻结时的股票市值计算,即便全部抛出,距离执行款项还差3万元左右。
自冻结了该股票后,沈国敏每天观察该股票的走势。5月6日早盘,该股逆势上扬,他迅速赶到证券公司交涉,午盘开盘后,营业部以每股14.75元的价格强制卖出23600股股票,所得钱款足够这两起案件的执行标的款。
从法院财务拿到钱款的执行申请人喜笑颜开,翘起大拇指对沈国敏连连称赞:“法官炒股,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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