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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动车下周起登记上牌

2011-06-17 02:05: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黄进明 王威)注意!武汉所有电动自行车要在9月30日前上牌了;今天起,购买超标电动车将无法上牌、上路。记者昨悉,江城70多万电动车车主关注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批准,将于今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26条,对电动车销售、上牌、行驶法规等方面都做了详尽规定。其中最令车主关心的“限速”问题,最后确定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办法》规定,武汉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管理。“目录”由质监部门会同工商、公安交管等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予以更新;工商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实施监管;只有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予以登记上牌(新车须在30日之内上牌)。

《办法》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通行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对《办法》实施之前已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登记上牌;对《办法》实施前已购买使用,但未纳入《目录》的车辆,核发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号牌,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办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年龄、载人、载物规范、行驶道路要求、横过道路规范、停放规范等采取了重申;对鸣喇叭、从事载客营运及饮酒醉酒后驾驶等作出了禁止性规范。同时授权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在特定的区域或者路段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为啥要管?

月增万辆 达标电动车仅20%

据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介绍,2002年,武汉市对中心城区实行摩托车总量控制以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几年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数量猛增,据不完全统计,总数已达70多万辆,且正以每月一万辆左右的速度增长。

由于相关国家标准1999年出台后一直未更新,不少电动车厂家为迎合市场,而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导致市场上大部分都是超标车。

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全市556家经销商,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就多达116种,但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只有20余种,只占销售种类的20%左右。

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为满足少数车主,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的驱动力改装成油电混合型、燃油型,混入市场销售,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由于法规不明不便管理,在武汉街头时常可见电动车与机动车混行争道、在人行道上行驶、超速、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电摩”非法载客营运等现象也较为突出。

据了解,2010年以来,武汉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000余起,死亡60余人,受伤1200余人。

无号牌也让电动自行车成为个别不法分子实施飞车抢夺犯的又一工具。同时,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容易销赃,因此被盗情况严重,且不利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以及寻找失主。2010年以来,武汉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被盗案4405起,飞车抢夺案70余起。

咋个管法?

超标车挂黄牌,还能骑3年

《办法》规定,只有列入了“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在本市登记上牌。

昨日,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本月20日起,达标电动车目录将分批公布,市民一定要根据目录购车,不要自己推测,以免给上牌造成麻烦。今后,电动车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合格目录,并向消费者说明所售车辆是否达标。如果因销售者未向消费者说明,导致其购买的电动车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更换纳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不退货或者不予更换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12315。消费者还可以拨打武汉市治庸办公室电话82401213,对工商部门的处理情况予以监督问责。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考虑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的现状,特别是80%以上是超标车的实际情况,《办法》规定对现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采取3年过渡期的处理方式,即:《办法》实施前已经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以发票时间为准,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统一予以登记上牌。对未列入目录的超标车实行临时通行管理,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办法》实施后购买的超标车一律不予上牌。

违规咋罚?

没驾照骑无牌超标车可拘留

依据《道交法》等法律法规,《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违反登记、通行管理规定的行为设置了警告、罚款、扣留违法车辆等处罚措施。

没有按时办理临时号牌登记,或者《办法》实施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上道路行驶,交管部门将参照机动车的管理方式予以处理。即: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记扣6分;驾驶人如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将依法被处以1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1.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或者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或者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登记证、行驶证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者领有外地牌证的电动自行车,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并处50元罚款;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20元罚款;

5.未按照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责令改正,并处20元罚款;

6.从事载客营运的,处3000元罚款;

7.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20元罚款;

8.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的,处50元罚款。

在哪上牌?

40个点能上牌,还可提供上门服务

交管部门在全市设立了30个电动自行车固定登记点,各登记点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节假日照常办证,车主可到就近的登记点办理。为便于相关单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交管部门还设立了10个流动登记点,为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提供预约上门登记服务。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暂行办法》实施前(6月17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以发票时间为准),须在6月20日至9月30日办理登记,超过上述期限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其中,对列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将核发白底黑字的正式号牌。对未列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车辆,交管部门将核发黄底黑字的临时号牌。

此次登记上牌,远城区与城区都统一按照《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统一的登记管理方式,没有区别。

40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点位民警 联系电话 网点地址

江岸大队 高普选 13995553355 江岸黄浦路长江二桥下

王寅生 13163337135 怡康路百步花园社区交通安全服务会所

余胜利 13618667944 流动点

胡家洪 13971141667 发展大道三眼桥北路口(阳逻电厂停车场内)

江汉大队 熊忠铭 13886018490 常青路武商量贩店江汉大队查验岗

胡 欣 15071253777 前进一路三中队

黄新汉 13507135255 筑慧电动市场内

黄春和 13018005557 流动点

硚口大队 刘晓明 13469994683 中山大道146号(硚口车管中队) 15202780095(固话)

魏剑桥 18971238697 古田一路8号(古田公路客运有限公司院内)15202780094(固话)

邓明德 13971526055 流动点

周世平 13006145057 流动点

汉阳大队 潘汉平 13971005757 汉阳区龙阳大道50号(车管中队办证窗口)

肖兴翔 15902709616 流动点

白洪运 13986204146 流动点

武昌大队 张根武 13907110089 武昌大队车管办证大厅(武昌友谊大道特1号)

章银桥 62727426 流动点

谢广平 13995646018 武昌大队三中队(武昌秦园路40号)

谢荣庆 13995699152 武昌大队四中队(武昌区武泰闸特1号)

洪山大队 曾庆家 13971419678 武昌区中南三路11号洪山大队旧址 (85394351固话)

曾伟纯 13018014698 洪山区南湖大道59号洪山大队新址 (87321667固话)

胡建设 13387539355 武昌区东亭路十附28号(公汽712终点站新月神车站)

青山大队 曾祥和 13071222436 青山区临江大道建六江边武钢矿业公司大门旁

张孝华 13971450576 青山区工业四路武汉市汉发停车场院内

杜建国 13018014309 青山区武东街办事处

沌口大队 吴 扬 15549454595 创业路路灯停车场(沌口机动车临检点)

涂俊云 13995503313 沌口滨湖社区

刘明 13397171141 流动点

东新大队 邓汉桥 13797009307 关山大道长江社区内

王宏跃 13507102277 南湖大道东方国际旅行社门口

涂永谋 13871350991 流动点

东湖大队 陈方根 15802795698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沿湖路、梨园广场风景区政务中心

东西湖 郑 强 13098869777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海口2路(东西湖大队办证大厅)

赵健雄 13707134955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路126号4楼大队三中队

易小华 13871260009 流动点

蔡甸区 李雪飞 13886050166 蔡甸广场(机动车预检点)

江夏区 郭绍祥 18986050506 江夏区北华街纸坊客运中心站门前(江夏党校旁边)

黄陂区 易建桥 13886101328 黄陂木兰大道(油岗村)铁路桥旁武汉市华康木兰驾校训练场

新洲区 段东升 13907126270 邾城街齐安大道(邾城中队)

汉南区 严 俊 13807170626 汉南大道417号(汉南大队办证大厅)

怎样上牌?

上牌仅20元工本费

发票丢了可补收据

1填表申请

申请人领填《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可在登记点现场领取,也可在交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

2审核材料

交管部门查验车辆、审核材料。申请登记的车主,应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购车发票或收据遗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向原购车厂商要求补办或开具收据证明。

非本市居民,还需提交《居住证》或《居住证》待办凭证。委托他人代办上牌业务的,代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收费、发放牌证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标准的批复》(鄂价费规[2011]37号)的规定,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对电动自行车发放号牌和行驶证时,按每车20元的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补办号牌以及跨辖区办理转移登记需要更换号牌的,按照此标准收取。

补办行驶证、登记证、同辖区内的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不收取费用。

4安装号牌

交管部门安装好拍后,车主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上路必须携带行车证。

不能自选自编牌号

武汉市交管局局长唐昌文表示,为了在3个月时间内尽快发证,所有的证件都是提前制作好的,将按区依次发放牌证,不能自编自选号牌。

对于少数抱有伪造、变造号牌侥幸心理的市民,唐昌文提醒,电动车牌证都有便于识别的防伪标记。并且交管部门已经开始对交警进行电动车牌证的识别培训。

交管局还表示,以下情况不予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

1.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不真实或无效的;

2.车辆来历证明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4.车辆的技术数据规格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的有关规定的;

5.申领牌证的车辆所有人年龄不满16周岁的;

6.车辆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7.车辆属于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

8.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省级地方法规、规章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情形。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车主将获得一本行驶证。本报记者 周琦 摄

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只能上黄色牌照,有效期三年。

达标电动车上白色牌照,永久有效。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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