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7日至19日,我省发生了入梅后第三场强降雨,强降雨导致部分地方出现汛情,洪湖、梁子湖、汈汊湖、斧头湖水位19日8时超汛限0.44米至1.99米;345座水库水位超汛限。
暴雨引发了山洪、滑坡、泥石流和城乡渍涝等多种自然灾害,武汉、恩施、宜昌、黄冈、荆州、荆门、鄂州、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等11市州林区的32个县市区、309.2万人、434.7万亩农田受灾,倒塌房屋0.31万间,因灾死亡5人、失踪1人,各类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其中水利水毁1.2亿元。
(长江商报 张学荣 通讯员 孙又欣 吴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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