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廖水南(重庆 媒体人)
由于东莞市是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东莞团市委要求全市学校开展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东莞市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底数和现状,为下阶段的帮教工作打下基础。(6月23日《新快报》)
“不良少年”的标准是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的,应该说,排查不良少年的初衷是好,但此举并没有广受公众欢迎,甚至引来一些学生和家长的非议。比如质疑大张旗鼓地进行排查会让学生感到难受,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种强制性的贴标签容易让入选学生产生孤立感,给其成长成才造成负面影响;如此排查可能激起学生的叛逆,破罐子破摔等。显然,这些疑虑并非毫无道理。
一个更加生动的实例就是,前不久北京大学试行的会商“偏激学生”制度。很多网友认为,这是在扼杀学生个性自由,戕害学生独立人格,是一种傲慢与偏见,甚至有不少学者尖锐地指出,北大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光荣传统正在逐渐土崩瓦解。
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如果不清除导致如此尴尬背后的现实土壤,恐怕越来越多的良性制度将遭遇困境,而这种困境一旦被放大,就有可能成为社会改革发展的阻力。
还算好,针对质疑,东莞团市委有关负责人称,排查结果都是保密的,向上级汇报的只是排查的数字,具体人名不会上报,具体的摸查情况也不会对外公开,排查的目的是准确掌握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基本情况,分析其行为成因和特点,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政策建议。
但愿东莞团市委的回应可以免除“入选学生”的后顾之忧,所作的承诺,可以真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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