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胡梦)昨日,省卫生厅颁布“禁酒令”,即日起,全省卫生系统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并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中午一律不准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护、医技人员有值班安排的,上班前不准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在本省卫生系统内,上级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到下级单位检查、调研工作,进餐时应主动拒绝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卫生系统外的上级机关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到卫生系统检查工作时,中午一般不安排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接待单位应主动向被接待人员作好解释和说明。
“禁酒令”规定,对违反禁酒令的行为,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作出处理。首次违规者,由本单位向违规者作出口头警告。再犯者,责令其向本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一单位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凡违反本规定导致发生违法事件的,在司法机关依法处置的同时,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向全省卫生系统通报。
省卫生厅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27)878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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