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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重点纠正虚假劳务派遣

2011-06-25 02:13:1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干着同样的活,却拿着不同的工资;本是企业员工,无奈被转为劳务派遣工,各项福利待遇随即下降。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发展迅速,一些劳务派遣机构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从本月15日开始,省人社厅会同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调查。

今年5月,省人社厅对有关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查的94家单位来看,有84家单位通过17家劳务派遣公司共派遣1684人,有的虚假派遣和变相自我派遣,有的将直接临时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工,有的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缴费不到位等。

此次摸底调查内容包括:本地区劳务派遣机构及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具体岗位工种、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工资支付情况等等。

全面调查摸底,将重点纠正虚假派遣和变相自我派遣、违法将直接用工转劳务派遣、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依法取缔非法从事劳务派遣的机构或组织,依法查处超出核定经营范围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行为,强化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注册资本准入条件,有效遏制劳务派遣领域的违法活动。

按照要求,年内,所有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及用工单位还将纳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实现对劳务派遣的动态监管。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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