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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优惠政策打造东湖资本特区

2011-06-25 02:13:1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吴睿)昨日,武汉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前所未有的优惠政策,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打造资本特区,对在资本特区新设或由武汉市外迁入资本特区的金融机构,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

金融机构总部最高可奖5000万元

按照出台的优惠政策,对在资本特区新设或者由武汉市外迁入资本特区的金融机构(重点是金融新业态),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000万元,比以前的奖励翻了一倍。对打造资本特区需要重点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最高可奖励5000万元。

金融机构如果要购买或自建自用的办公用房,也可以得到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米1000元,最高补贴金额从以往的3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如果金融机构总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连续5年给予补贴,前3年补贴房租市场指导价30%,后两年补贴15%。对由资本特区提供周转办公用房的,免收3年租金。

新设金融机构前两年全额补贴营业税

这些新设或武汉市外迁入的金融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其实际缴纳营业税市、区两级财政留成部分,前2年全额补贴,后3年返还一半。

金融机构向资本特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贷款,年末余额每增加1亿元,奖励20万元。对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及知识产权类质押贷款出现损失,经全力催收确实无法收回,进入银行核销程序后,按照贷款本金最终损失的30%给予风险补偿,单户最高风险补偿金额为500万元。

融资性担保机构为资本特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且资本金放大倍数在4倍以上的,按提供担保额的1%补贴,每个担保机构每年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资本特区2家以上企业的,按照其当年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金融高管个税5年内100%补贴

资本特区金融机构高管享有个税补贴和落户等方面的优待。

出台的政策规定,5年内,对资本特区金融高管的个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100%给予补贴,一般管理人员给予70%的补贴,对专业人员补贴40%。这些高管需解决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武汉市常住户口或办外国人居住证的,按政策审核批准办理,并由市教育局为其子女入园和入学、市卫生局为其就医提供优质服务。

据了解,“金融高管”包括4类人员:获得金融监管部门资格认定,并在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监事长等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资产交易、保险交易、股权交易、股权投资类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具有法人性质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金融机构总部正式任命的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资金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卡中心、培训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资信评估、信用评级、信用调查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

5年后武汉上市公司要过130家

为加快优势企业上市步伐,武汉市政府还对企业上市给予系列优惠,到2015年上市公司力争达到130家以上。

据了解,武汉市目前境内外上市企业53家,累计从资本市场融资784亿元,其中29家上市公司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上市公司数量在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位列第7。“十二五”期间的上市目标是,以2010年已经上市的49家企业为基数,力争每年上市企业增长20%,到2015年全市上市公司达到130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达到400家以上,形成主板市场的“武汉板块”和创业板市场的“光谷板块”。

为鼓励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充分发挥融资功能,武汉市对在境内外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挂牌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资本特区的企业,给予45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20万元奖励。对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资本特区的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给予募集资金1‰的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武汉市政府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积极主动排除企业上市障碍,优化上市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申报上市企业的办理事项,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市政府对各区及相关部门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考核指标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本报记者 吴睿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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