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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未备案不得招生

2011-06-26 01:24:3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对录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知强调,未经教育部备案、分送和未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通知提出八项具体要求,其中第三条为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未经教育部备案、分送和未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的调整计划应优先向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中西部地区倾斜,调整计划的使用要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责任。据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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