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武汉市客管处就出租汽车成品油财政补贴发放有关部署召开行业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此次补贴的对象、数量及补贴资金和标准,涉及武汉市14061辆出租汽车。会议要求各企业、行业协会须于7月31日前完成成品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足额发放到驾驶员的手中。
据介绍,本次由市财政拨发的客运出租汽车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共计为18940.21万元。其中,2010年度补贴清算资金为11153.8万元,2011年度补贴预拨资金为7786.41万元。根据测算,2010年度,每车补贴标准为9095元,2011年度每车补贴标准为5537元。新增1460辆“凯旋”及459辆“巴士转的士”车辆也在补贴范围之内,其中,1460辆“凯旋”补贴时间为一个月,每车标准为758元。“巴转的”每车标准为5537元。凡于市客管处登记注册的车辆均属于本次补贴发放范围,个体经营者成品油发放工作由协会个体分会参照程序执行。
市客管处唐汇明处长表示,今年成品油补贴资金金额较大,他要求各企业认真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妥善处理驾驶员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长江商报 许兰超 通讯员 陈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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