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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了的钱退不回来”

2011-07-08 01:29:3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汝鹏是近日关注度最高、被骂也最多的官员之一,因为他代表红十字会发言,而红十字会卷入了“郭美美事件”。

王汝鹏的名字还出现在近日网上最热的一条微博里,发微博的是7月4日开通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方微博,内容是“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答博友问”,该微博转发4万多次,评论17.8万条。评论里十之八九都是在批评、质疑和讽刺,其中最多的是两个字———“还钱”。

6日晚上,王汝鹏接受了记者专访,回应相关问题。

【谈挨骂】“你说这骂冤不?”

对于被骂,王汝鹏称:“那倒不是,郭美美事件以前还真没多少人骂我。我不知道我的答博友问怎么惹那么多人生气。我前几天发了个援助新疆的微博,说中国红十字会拨付紧急备用金5万元,网友们骂我,说你这还不够郭美美买个包。备用金是政府拨给红会应急救灾用的,前几年每年预算50万元,从去年起增加到80万元,你说全国这么大,灾情那么多,每次不可能分配很多,毛毛雨还得匀着洒。拨付备用金,不是说没有后续援助,备用金是在还没有得到社会捐款时的应急措施。所以网友真是误解我们了,你说这骂冤不?”

【谈还钱】“怎么退得回来呢?”

7月4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开通了官方微博,其中一条十几万评论里面大部分都是两个字“还钱”。如果确有捐赠者因对红会不信任,持捐赠凭证要求退款,红十字会会怎么办呢?

王汝鹏表示:“我们理解公众的心情,但具体操作很困难,一是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是不可撤销的,尤其是救灾扶贫类的捐赠,捐赠人一旦实现捐赠,即实现了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二是,所捐款项已经用于资助项目,或者用于人道救助了,怎么退得回来呢?”

进 展

北京警方:

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据新华社电记者7日从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了解到,警方接受报案后,经依法开展工作,现查明,郭美美(女,20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在警方调查中,郭美美称,对于中国红十字会,此前并不了解,不认识相关人员,也从未担任相关职务,是今年3月份在与深圳商人王某交谈中,知道了王某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后郭美美认为原来在新浪微博上注册认证的“主持人、演员”身份层次较低,为满足其炫耀心理,于5月自行杜撰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提交新浪微博网站审核通过并加“V”认证。

在审查中,郭美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后悔和歉意。

红十字会向社会“两公开两透明”

据新华社电 中国红十字会7日向社会承诺,将做到“两公开两透明”,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

在为期两天的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表示,将在系统内严格执行“两公开两透明”自律规定,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作机制的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保证红十字会工作的公开透明,用实际行动维护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形象。

经费往来不走账目

商红会审计或无果而终

全国红十字会系统6日召开廉政工作会,通报了“郭美美事件”。通报称,7月5日,红十字总会邀请国家审计署工作组进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进行审计。

另据报道,央视新闻《东方时空》采访中商红会会长王树培,王树培谈到“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时说,这些项目的具体经费往来,不走商红会账目,钱与他们没有关系,不流进商红会。央视报道中质疑,很多账目根本没有走商红会的账,审计能审计出什么来?

据河南商报

曝 光

的哥用“捐款条”找零

成都红十字会否认强制

据重庆商报报道郭美美事件余波未了,成都红十字会又被推进公众的视野,备受质疑。前日,网友“郎遥远”发微博称“成都红十字会出台的新硬性指标”:在成都坐出租车,车顶上都有捐一元献爱心字样。车内也有如是标牌和发票。司机师傅说,公司规定,这一打一百元(1元一张)的发票如在规定期间卖不完,司机个人承担。

在郎遥远所拍的小票中印有“成都红十字会”的公章,上面写着“捐一元,救助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

这条微博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大家对成都红十字会出台的所谓“新硬性指标”提出了质疑。

前日下午,成都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曾部长告诉记者,这个“红标爱心车队”是成都红十字会和成都出租车行业联合发起的一个爱心公益活动,最早从2009年就开始了,红十字会和出租车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强制任务,全部都是自愿参与。他说,在微博上了解到被质疑的情况之后,成都红十字会展开调查工作,届时也会给公众一个调查结果。

要考驾照先交钱给红十字会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随着“郭美美事件”,红十字会丑闻也如抽丝剥茧般逐渐暴露。在南昌上大学的陈向西准备利用暑假回老家赣州市考驾照,他在赣州白云驾校报名时却被告知,除了驾校的学费,他还要向赣州市红十字会交90元的“救护培训费用”。赣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赣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承认,参加驾驶考试的学员,必须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救护培训”,并交纳90元的培训费用,确实是带有强制性的,如果不交费,就领不到驾驶证。该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这笔费用,还要向江西省红十字会上交一部分费用。对此说法,江西省红十字会赈灾服务处处长姜裕祥予以了否认。他说,这笔费用并不进入赈灾账户,同时他还表示:“在培训费用这一块,(江西)省红十字会只收取了相应的资料及证书的费用,并无其他费用。”

参加驾校培训申请驾驶证,必须向当地红十字会交纳救护培训费的现象在全国多地存在。在安徽合肥,参加驾校考试要交55元的“卫生救护费”;在陕西榆林,想要顺利拿到驾照,必须向红十字会交纳100元的“救护培训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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