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新社电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日前再次被加拿大有关当局拘留。《环球华报》记者11日从赖昌星48小时拘留聆讯上获悉,如果赖昌星滞留加拿大的理由被法庭否决,最快他有可能在本月25号被遣返中国。
据《环球华报》获得的消息,赖昌星于日前再次被加拿大有关当局拘留,加拿大移民部及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已经证实有关消息。
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在接受《环球华报》查询时透露,赖昌星是在上周四或周五(7月7日或8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拘留后48小时聆讯于温哥华时间7月11日下午1时进行。不过,安德森没有透露赖昌星再次被捕的原因。赖昌星上次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是2009年。
报道指出,赖昌星11日下午身穿红色囚衣出庭接受聆讯。
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联邦法庭将会在7月21日开庭审理赖案,如果22日有结果,否决赖的留加理由,移民部最快会于25日遣返赖昌星。边境服务局认为,离遣返不足14天,为防赖潜逃,予以拘留。
大规模走私涉足多行业涉案金额达到250亿
赖昌星1958年出生于泉州晋江。
1991年4月迁居香港。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涉足厦门石油业、房地产业、文体娱乐业,涉案金额达到250亿。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与之同行的还有其妻及三名子女。他们一家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赖昌星11日下午身穿红色囚衣出庭接受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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