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张若渔(湖南教师)
去年7月2日,河北青年王强连捅秦皇岛法院4名法官,致使两人重伤,两人轻伤。今年6月27日他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缓。事情的起因是,1994年王强父亲被警察枪击误伤致使截瘫,获17万赔偿,该警察免予刑事处罚。王家认为不公四处申诉一直被拒,王强愤而拔刀刺伤法官。(7月13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有着漫长仇恨渊源的真实故事,也是一个雪上加霜的家庭悲剧。经过17年奔波不休却始终无果的申诉,或许当初申诉的动因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17年的申诉之路已经远远超出了常人可以忍受的范围。王强的愤而拔刀,或可说是他对自己以及他的家庭17年痛苦处境的某种清算。
事实上,当地公安局也好,当地法院也好,都并未我们预想地那样。17万元,“这些钱在当时差不多等于赔了一栋公安局的办公楼。”在1994年,17万元的赔偿的确不能说少,且王家当时也接受了下来。但王家当初不满意的地方并非是赔偿数额,而是滥用枪支的警察免于刑事处罚。王树文的申诉自此开始,渐渐地,事情开始变得复杂和纠结。
从1998年开始,王树文开始表达他对赔偿数额的不满,但无数次的申诉均被驳回。从大学退学的王强,从2003年起开始走上替父申诉的道路,他的申诉从县法院开始,一直到达了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可是,他的努力并没有比他的父亲更有成果。一连串的“拒绝”和“驳回”,充斥着他漫长的申诉之路。
王强和王家有过放弃的念头,一度也的确停止了四处申诉。作为回报,县公安局,当地政府给予了王家一些特别的照顾,比如生活补助,减免一些费用等等。可是,王强显然并不甘心,3年的息诉成了他继续申诉的能量补充站,2010年7月2日,他突然打破默契,又一次申诉至秦皇岛法院。这次“卷土重来”的申诉,也成了巨大悲剧的开端,他终于到了拔刀相向的地步。
该怎样评价这个倔强的罪犯呢?他是一个出尔反尔的“刁民”呢,还是一个受害者?答案似乎并不非黑即白。王强始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他那温驯的母亲签了所有让她签的字,赔偿在法律意义上早已宣告结束。但王强所追寻的公平,是一个动态的公平,而非静止的公平,17万元坐吃山空,一天一天减少,明显不足以保证其父一辈子的生活。或者说,王强想要的公平,是追加的公平。
他的要求过分吗?如果说在法律上,他的要求得不到呼应的话,那么,肇事的警察、当地公安局,还有当地政府,如果早一天在道义上给王家提供了足够的帮助的话,事情是否还会走到今天这个结局?又或者可以追问,各级法院,除了“拒绝”和“驳回”,难道真的就没有其他可做的?
最后审视王强案,我们不能说,政府和司法并未对其实施救济,实际上我们看到,从事初的赔偿到最近几年的救助,王强都并非处在被忽视的地位。但是,起点正义的失守,也就是警察免于刑事处罚,让整件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难以弥合,动态公平的链条问题丛生,最终王强所需要的也不再仅是正义与公平,而是更具实质效用的物质补偿,但这无疑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我们只能去假想,如果事件起点的正义得到了守护,那如今的复杂局面应该就可以避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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