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说,中国的国家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两年来,赔偿金额达7170.9万元。
报告说,201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使赔偿请求渠道进一步畅通,赔偿程序进一步完善,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更加明确,赔偿费用管理和支付机制得到理顺。两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950件,其中决定赔偿的805件,赔偿金额7170.9万元。
报告说,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票据诈骗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死刑罪名削减幅度近五分之一。修改后的刑法还对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适用死刑作了限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的制度,保障死刑被告人的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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