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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3次违停取消营运资格

2011-07-16 01:07:3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我们宁愿挨骂声,也不愿听哭声。”在昨日召开的“全省高速公路整治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省交管局局长马国宪说。此番整治此项违法行为,交警下了决心,客车3次违停将取消营运资格。

然而,就在会议的前一天,在“7·4”重特大事故发生不远处,仍有车辆违停上下客,被高速巡警查处。为此,湖北高警总队、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将联合执法。

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相关部门将采取“三进、三联、三防”措施,开展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今后,交警将在收费站、服务区和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逐一登记检查。高速交警将利用视频监控、卫星定位系统,加强网上巡逻。

凡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处理,并及时移交运管部门依据《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理;情节严重、一年内三次违法停车上下客的,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一旦出现违法停车行为,真正做到“一次违法,三次受罚”(交警部门处罚、运管部门处罚和客运企业内部处罚),以增加违法驾驶员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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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事故客车GPS一星期前就已失效

昨日的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对“7·4”事故的调查情况进行介绍。

据了解,事故客车所属公司管理混乱,客车上的GPS6月25日已失效,但该公司无人监管。并且,事故客车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根本就不能作为客运班车营运。

“如果GPS没有失效,公司在该车第一次违停上下客时对其进行提醒、警告,事故就能避免。”省交管局副局长、高警总队总队长夏孝勤叹息。

除此之外,在事故现场,交警发现后方的货车在撞上客车时,没有作出丝毫避让措施。当时客车在应急停车道内停车,货车司机只要发现前方有障碍,稍加避让也能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由于货车上的两名司机都已死亡,交管部门判断,货车司机很有可能是疲劳驾驶。

“看似偶然的因素,造成了事故的必然发生。”夏孝勤表示。

(长江商报 周琦 通讯员 徐宏)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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