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雯 通讯员 马涛 李伟)昨日,武汉市明文规定,8月1日起,在武汉市开办动物医院,面积须大于180平方米,不达标的将按无证经营查处。
据悉,开办动物诊疗机构不仅要符合动物防疫及公共卫生要求,在选址上也必须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200米以上,而动物医院使用面积则必须大于180平方米,城区动物诊所使用面积必须大于60平方米,乡镇动物诊所使用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诊疗、手术、冷藏、消毒、检查、常规化验等各种器械齐全。并且,动物医院需至少配备3名以上执业兽医,动物诊所至少配备1名执业兽医。
然而,新《动物防疫法》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未颁布实施前,武汉市经过审核发证的动物诊疗机构共92家,全市打着各种旗号从事动物诊疗的宠物诊所、美容用品店远不止这个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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