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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税制”的三个标准

2011-07-19 02:22: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彭兴庭(厦门 博士)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认为,一个好的税制不仅要照顾穷人,对低收入群体减税,也要留住富人。在他看来,中国45%的最高税率不太合理,美国才30%,香港最高税率为15%。(详见本报今日B17版)

许善达说要降低税率,调整资源配置,确实是个利国利民的主意,其提出了一个税收学的基本问题:即什么样的税制才是好税制,优良税收的标准是什么?

早在18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皮特罗·维里就提出了“好税制”的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适度原则。一般情况下,税率越高政府的税收就越多,但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减少,收入减少,即税基减小,反而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高税率会导致人们失去生产性的努力。当前,我国财政收入已经连续近10年“超常增长”,今年上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财政收入累计为5.68758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2%,按目前的趋势,财政收入破10万亿已不在话下。税收从经济增量中拿走了太多,这正是今天居民消费不足、民间投资乏力的重要原因。

第二个标准是公平原则。德国历史学派创始人威廉·罗雪尔就提出,“(税收)应与各人的财力成比例。”人们普遍认为,税制应当具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制不仅要在境况相同的人中得到同等的对待,也应当在支付能力不同的人之间公平地分配税负。在我国税收还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不仅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比如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也存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税收的不公平,可能会加剧普通工薪阶层的相对剥夺感,造成阶层分裂。

好税制的第三个标准即效率原则:以较低的成本征到政府的法定税收。威廉·罗雪尔认为,“课税不应使纳税人承担超出他们向国家缴纳的税额的损失。因此,必须尽量减少征税费用”。据估算,我国的税收成本在8%左右,在地市一级,据广东商学院教授海峰的调研,税收经费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是13.14%。相比之下,美国的征税成本大约为0.58%,澳大利亚为1.07%。固然,没有一个税制的管理是不花钱的,但是,高昂的征税成本则有违效率原则。所以,所谓减税,首先要减的就是税收成本。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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