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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理事会需平衡代表比例

2011-07-19 02:22: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7月15日至16日,南方科技大学第一届理事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首届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许勤担任。另外,理事会成员中,官员占了一半,现任、原任大学校长占了30%,企业董事长占了20%。对此,舆论多有诟病。

面对媒体采访时,南科大校长朱清时称:“内地终于有一所大学由理事会来领导。”这本该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是,理事会成员的代表比例如此失调,舆论期待值已经大为降低,这个所谓的“第一”,意义就有限了。

舆论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毕竟,代表比例,将直接影响理事会功能的发挥。大到政治代议制度,小到法人团体的民主决策,都需要平衡各方利益,而各方出具的代表需要保持平衡的比例。如若不然,一方声音有可能独大。具体如南科大的理事会,官员既然占据一半比例,那么代表官方的意见将可能对南科大校务构成决定性影响。

当然,高校成立理事会,要“去行政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官员不必参与。毕竟,我国多数高校的投资举办者是政府,即如南科大,其投资举办者为深圳市政府。这即是说,南科大成立理事会,深圳市有权利、有必要派员参与其中,担任理事职务或者其他,共同参与学校治理,以此保证深圳市政府的办学意志、办学政策能够贯彻到南科大校务中。但是,深圳市政府又只是利益的一方,同样作为利益相关者,学生、教授等等,也有权利、有必要派代表参与其中。遗憾的是,在南科大的理事会中,他们的身影在哪?又有多少?

理事会自然只是负责学校总体事务的决策,不会替代教育、学术事务本身。但是,在涉及学校总体事务时,如果利益相关方的声音没有平衡考量,行政、教育、学术之间的影响力,就有可能失衡,出现一方主导另一方的现象。譬如,政府代表的声音大过学术代表的声音,导致行政继续主导起学术,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所谓“去行政化”,并不是简单去掉行政,而是改变行政、教育、学术之间的层级关系,代之以各自分工、平等协商的模式。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有学术自治的空间。

事实上,不仅是南科大,也不仅是所有的高校,但凡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机构,在面临着“去行政化”这一大的方向时,可能最终都要走向理事会的治理模式,成为一种公务法人或者其他特殊法人。而与此同时,它们多半仍将由政府出资、监管,以确保公益目标、政府政策等等能得到维系。也就是说,当社会公益类机构借助理事会治理模式迈向“去行政化”的目标时,多半也会接受主办或主管部门派员参与理事会并共同治理。但是,一旦代表比例都如此失衡,这一优秀的模式就可能慢慢走形。南科大这一比例失衡的理事会,就让我们有此担心。正因如此,我们希望南科大能提供一个很好的改革样板,在学习理事会的治理模式中,放大理事会制度的示范价值,而不是相反,使得这个近乎唯一的改革路径失去人们的期待。

当然,我们无意苛责南科大。实事求是地说,“内地终于有一所大学由理事会来领导”,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让人欣慰的事情。只是,既然是走在改革前列,既然公众都期待着南科大的示范经验,那么南科大确有必要鼓足更大的勇气,在构建一套新的治理模式时,充分放大这一模式的效用,以维系人们的期待与信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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