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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打造成华中区域产权交易中心

2011-07-21 02:53:0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沈文)“‘十二五’末,我省将打造华中区域产权交易中心。”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产权市场建设的相关意见。力争到“十二五”末,形成以股权、知识产权和排污权交易为主,各类资产处置为辅的华中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

根据意见, 省和各市、州、县管理的国有资产转让,必须进入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通过场外交易处置国有资产等违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各级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具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股权转让及重大财产处置;关闭、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置;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银行和信托、证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企业产权转让;出版文化传媒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等。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更,也要占据在产权市场进行。

此外,我省还将抓紧启动武汉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筹建工作,探索开展非公开发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简称“两非”)股权交易试点,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定向募集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

意见指出,省内科技创新型“两非”公司获准在武汉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且交易股权占总股本比例达10%以上的,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证监局优先推荐挂牌公司转板上市。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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