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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人”比“洗钱”更可怕

2011-07-24 03:17:4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过去我们熟知贪官为逃避制裁,多采用“洗钱”的方法,也就是把“黑钱”“洗白”。然而,从不断曝光的腐败案件来看,现在几乎每个贪官在案发前都是才学五斗、政绩斐然、荣誉等身。这说明,贪官们不但重视“洗钱”,更重视“洗人”了:或“政绩洗人”——劳民伤财、大搞形象工程;或“文凭洗人”——在权力和金钱的作用下轻易戴上硕士帽博士帽;或“荣誉洗人”——背地里污浊不堪却仍大竖贞节牌坊,骗取各种“劳模”、“公仆”桂冠,任居孟便属此列。

俗话说:缺什么补什么。对于贪官而言,要想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就必须包装自己,而最好的保护色就是所谓的政绩和荣誉。一方面,能蒙骗组织、蒙骗他人,使他人不敢轻易怀疑他、碰他、动他;另一方面,一旦贪腐败露、东窗事发,也期望这些政绩荣誉成为减轻处罚的筹码。由此可见,贪官“洗人”比“洗钱”更可怕,更需要我们的警觉。

现在的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对“洗钱”是有防有控的,不但在《刑法》中明确了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规定了严厉的刑事处罚,而且有关部门还在事前、事中布下了严密的监控网,要想“洗钱”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对“洗人”却往往只能在事后发现,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边腐边升”的咄咄怪事。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腐败分子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钻了制度的漏洞。如今的一些荣誉,往往与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拥有权力者,往往最终是获得荣誉的受益者。但另一方面,更暴露出了我们对“洗人”的监控基本上还处于“真空”状态,这才是最可怕的。

7月2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徐娟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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