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概算总投资达1189亿元。如何保障千亿资金的使用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我省已出台《关于加强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积极服务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水利建设保驾护航。
省审计厅提出,要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大对水利建设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监理、采购等单位和环节的审计和延伸审计力度,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
同时,坚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度,积极开展跟踪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改进工作。
省审计厅还提出,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资金审计项目计划备案和审计情况报告制度,地方审计机关年度水利建设资金审计计划应报省审计厅备案,每年水利建设资金审计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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