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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管不妨借鉴“大部制”

2011-07-27 01:22:0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中共十七大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大部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扩大一个部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门管辖,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武汉市在“城管革命”之前组建了“大城管”,根据政府职能业务的雷同性、共性和重合性,将原来市容执法、环境执法、城管执法、规划执法、园林执法等7个部门组合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是遵循了“大部制”这一改革思路。它于实际运用中,也确实有效地杜绝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不办事,管理缺位等弊端。

然而,城管局虽遵循了大部制理念,但它毕竟仍只是政府中的一个部门,这决定了它即便可以作为“城管革命”的先锋、主力,但终究无法承担“城管革命”的所有重任。拿噪音污染来说。噪音已成城市公害之一,管理不好,则威胁公民生活工作环境。现实中,不少居民却遭遇“不知向谁投诉,只能暗自抱怨”。造成如此尴尬局面,很大一原因就是噪音整治的“九龙治水”——这个问题,难以靠城管的末端执法全部予以解决。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音类型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音、交通运输噪音、社会生活噪音等,不同类型的噪音有不同的主管部门。例如本报记者一清点,林林总总,居然有8个部门管理城市噪音问题。很明显,对噪音的管理分得这么细,一般老百姓哪能弄清楚?加之取证难、噪音分类尚存在争议等,往往群众投诉好几个部门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

应该说,多头管理并没有错,关键是要厘清职责,以联动高效为目标,从组织架构、流程、责任着手厘清管理关系。一些噪音无人管或难管理的现实再次告诉我们,多头管理的问题,正在于责、权不明确,从而出现了“多部门负责,却又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这提醒我们,要为“城管革命”扫清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障碍,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大部制”理念,串联起更多政府部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不留问题死角。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说在政府管理层面上做到了大城管大家管。

比如管理噪音,我们可以依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一规定,选择环保部门作为“大部”,并通过制度分工,赋予环保局统筹权、协调权、督办权等,“简单的说,就是把环保部门建设为一个汇总问题的‘大本营’,通过他们的专业监测,对问题进行分类,而后交由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具体处理。”

实践证明,“大部制”尤其方便强化缝隙问题的有效监管。例如在“九龙治水”的噪音管理序列中,往往是按照“声源”去分工监管,但在管理链条的连接处会出现大量的环节空隙(例如有些“声源”很难被明确归类),这些环节上很容易成为管理中的盲区和真空地带。而“一龙治水”之后,所有问题责任都指向“大部”,既有利于分配责任,也有利于“追责”——老百姓不管遇到什么噪音问题,只要找环保部门就可以全部搞定。至于环保部门如何管理好由其统一协调,否则要担失职之责。

“大部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关键在于采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在人大、司法、公众、媒体等方面对“大部门”外部监督。但不管怎样,“大部制”于武汉“城管革命”过程中理当有所作为,换言之,武汉要想通过“城管革命”实现城市管理的总体目标,也需要类似“大部制”这样的顶层设计。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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