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广西北流一肇事司机在醉驾情况下超速行驶,在斑马线上撞死一家3口,法院仅判4年半有期徒刑。这一帖子在天涯、红豆、凤凰网等论坛热传,这起被誉为“广西版陈家案”的事件,被不少网民将其与“北京陈家案”做对比,质疑法院判罚过轻。
网帖称,今年1月2日凌晨,广西北流市人何龙醉酒后超速驾驶“雪佛兰”牌轿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撞到行人陈某、梁某、陈某及两辆自行车,造成3人当场死亡。2011年7月,法院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龙4年半的有期徒刑。
广西北流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网民描述基本准确,之所以作出4年半的判决,将其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认为被告属于自首,又积极作出赔偿。由于“醉驾入刑”条款今年5月才开始正式实施,故法院未考虑“酒驾”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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