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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怎样才能少些“事后说明”?

2011-08-02 01:57:0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郑福汉(湖北 职员)

有媒体称,南京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路牌逐步规范统一。目前已经更换320多块,平均一块路牌花费3000元左右。如果按照这一造价,全部更换将接近一亿元人民币。这一新闻引起了很多市民和网友的热议。对此,南京市城管局的简要说明中指出,关于1亿元的说法,是一个误读,这一数字从未发布过,路名牌规范设置是一个有步骤分阶段的系统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8月1日《扬子晚报》)

更换路牌在城市管理者眼中,也许并不算一件大事,但因为公众不知情,这样的“小事”同样会成为公众与舆论关注的焦点,不得不作出“事后说明”回应各方质疑,这恐怕让当初的决策者始料不及。

同样是在南京,前不久“搬迁法国梧桐”也曾经成为一个舆论热点,相关部门多次作出“事后说明”才平息了风波。现在,路牌更新的决策事先准备似乎并不充分,否则,公众不会如此反响强烈,相关部门也不用忙于“事后说明”。

类似的“事后说明”在许多地方都很常见。市民与公众作为城市管理服务的对象与主体,对于政策制定应该享有重要的发言权,但现实生活中的决策,拥有强大组织资源与动员能力的领导干部通常是最主要的决策者;其次是知识精英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学者以其科学精神和专业素质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而征求民意往往是依靠自觉性而非制度安排,并容易被忽视。

正因为事前征求民意、听取民意不够,一些城市管理决策公众不知情,也就很难了解与支持;正因为事前被忽略的声音没有及时“打捞”,被压制的意见表达不畅,一旦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公众的质疑与批评便成为一种情绪的“宣泄”与补偿。而在此背景下的“事后说明”,往往难以弥补前期疏漏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事后说明”实际上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不够留下的后遗症。

因此, 地方政府公共事务决策未来要想少些“事后说明”,需要进一步强化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公众的利益表达、偏好表达,使之成为公共决策优先次序选择的重要依据,使公共决策真正成为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成为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这样,公众作为决策的参与者,不仅对决策过程了如指掌,也会一同承担决策面临的风险与责任。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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