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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方正县规定街头牌匾必须标有日文

2011-08-04 02:27:1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南方日报报道 近日,网友爆料黑龙江方正县规定街头牌匾必须标有日文,并指出当地政府强制要求“不服从的要罚五千元,不给工商执照”。方正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确认了“不标日文不给执照”一事,但并未提及罚款事项。

记者联系方正县某商店,接线员告诉记者在该县开店匾牌上的确必须标注日文,在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时政府会提供免费翻译。如果不标注日文,就不给营业执照,但并没有罚款这回事。

记者致电方正县工商局求证此事,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了“商铺牌匾上必须标有日文”一事,至于原因和文件规定,则表示只负责审批工作,具体事宜要咨询方正县政府和建设委员会。但当地政府与建委电话无人接听。

方正县一店面匾牌上标注了日文。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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