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吴睿 通讯员 叶火生 鲁迎 安立勇)武汉城管首次对占道修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记者昨日从江岸区城管局获悉,汉口沿江大道4家修车店长期占用人行道修车,对城管处罚通知置之不理,江岸区城管局申请区法院对此案强制执行,其中3家修车店执行到位,一家仍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被冻结账户、强制划拨。
汉口沿江大道山海关路至芦沟桥路段有4家汽车修理店,10多年来常占用人行道进行车辆维修,其修理工具、汽车零件散落一地,油污遍布。
今年3月,针对这4家汽车修理店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违规行为,江岸城管执法办案人员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罚款1000元,并按照法定程序于4月4日、7日分别向该4家汽车修理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4家汽车修理店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理会,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事项,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7月5日、7日,江岸区城管局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8日,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下达传票要求4家经营业主立即执行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7月28日,三家汽车修理店分别缴纳了1000元罚款、200元滞纳金及70元强制执行费共计1270元。
而另一家汽车修理店以转向经营为由,仍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江岸区法院对其拒不执行的行为采取冻结账户、强制划拨等手段予以强制执行到位,这家汽车修理店最终缴纳的金额是3320元,包括1000元罚款、2250元滞纳金和70元强制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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