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詹万承
近日,24岁的“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卢星宇蹿红网络。据新华社报道,此项目将在10年内为非洲捐建1000所希望小学,耗资约为20亿元人民币。两相比较从而引发了网友的不满,随后质疑升级把卢星宇定义为“卢美美”,集中在这位24岁女孩身上的光环包括:“富二代”身份和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兼秘书长的职务。
把卢星宇看作是郭美美的翻版,这看似偶然的背后其实有着深刻的原因。后郭美美事件的慈善行业,其声誉度和公信力都在一定程度上受挫,此次再次出现一个和郭美美多处类似的人物,当然很容易就会被定义为郭美美的再现。公众对慈善行业的不信任,迅速投影到了“另一个郭美美”身上,在慈善行业透明度不够的大背景之下,卢星宇的出现其实有其必然性。
具体到卢星宇蹿红网络事件本身,首先需要理清的是“华商协会”、“中国青基会”和“中非希望工程”三者之间的关系。简单一点来说可以这么理解,那就是“华商协会”负责募集资金,“中国青基会”对资金进行管理和运作,最后由“中非希望工程”来具体实施。因为“华商协会”的主席为卢俊卿,而“中非希望工程”的执行主席为卢星宇,两者为亲生父女关系,所以套用郭美美事件当中的质疑思路,人们很容易怀疑“中国青基会”的公益初衷被绑架扭曲。
事实上,人们也很快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华商协会”被发现并未在民政部注册,而只是在香港注册的法定资本为10000港币的私人公司,因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准确,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就会误导捐赠人;还有,“中国青基会”的项目服务和管理费用达10%,按照“中非希望工程”项目整体投资为20亿元的预算,也就意味着“中国青基会”需要收取2亿元的管理费用,如此比例的管理费用收取是否过高,也有值得追问之处。
当然,“华商协会”并非公募基金而是私募基金,到目前为此“中国青基会”并没有就“中非希望工程”向社会公众进行劝募,所得的捐款均是来源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会员的定向捐赠。其主要职责就是对项目的执行和善款管理进行管理,实际上最终是对捐赠人负责。
因为“华商协会”并非在大陆注册的组织,所以不能在国内开展公募,而对私募基金的公开与监督当然不如公募基金一样要求,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舆论质疑,其实等于是绕过了捐赠人这个重要主体。以企业主为主体的捐赠者,“中非希望工程”当然也并非纯公益项目,这无疑与他们在当地的投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项目怎么执行,学校怎么建,实际上他们应是最有发言权,也是最为重视的。
卢星宇的蹿红网络当然与“中非希望工程”项目本身运作欠缺透明有关,比如我们在前面所谈到的两个问题,所给出的回答应该辅之以更详细的数据说明,而不能采取不管你信不信的态度。但是我们更愿意把此次事件看成是郭美美事件对慈善行业的一个后续效应,尽管如我们所看到的,相比郭美美事件而言,这次的回应都更显及时详细,但因为慈善行业本身沉疴待解,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所以透明的运作应当是后郭美美时代慈善首先要补上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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