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昨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宣布,启动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今年,全省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机关共计划招录352人,下周一起接受报名。
【如何报名】报考人员可在8月22日8:00至2011年8月28日17:3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新政】三类人员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于2010年退役的。据悉,在352个名额中,定向招录44名退役士兵和27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
【资格确认】此次报名工作改变过去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分步操作的办法,考生报名、招考机关网上资格初审与考生缴费确认的时间基本同步,提醒考生密切注意报名初审结果并及时进行缴费确认,切勿错过缴费确认时间。
【如何培养】今年,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实行免费定向培养。
【如何考试】试点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考生除了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既定的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文化综合》等相应的教育入学考试。
【如何就业】试点工作实行定向培养,考生报考时即定培养层次、定接收单位,被录取后,分别参加法律硕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专科试点班学习,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毕业后一律到入学前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满一定服务期限后方可交流。
【特别提醒】从今年起,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前不再测量身高,但按照国家《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考生须仍须通过摸高等3个项目的体能测评。同时,考生还应具备国家《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对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要求。
| 时间安排 |
| 8月22日-8月28日:网上报名 |
| 8月24日-8月30日:网上缴费确认 |
| 9月12日-9月16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
| 9月17日-9月18日:公务员招考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 |
| 10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
| 11月中旬前:资格复审及公开调剂 |
| 11月底前: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
| 12月底前:复试、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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