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南京一处居委会要求前来盖章办场所经营证的民众先买50元福利彩票。工作人员称自己没义务帮助盖章。但没章就领不到证。对此,南京市秦淮区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解释,因为今年南京市的“福彩”销售任务较重,所以,他们让社区也承担了一部分的销售任务。(8月21日《京华时报》)
不受约束的公章只会越盖越偏
居委会的公章虽小,但也有一种制度赋予的权力,也是应该服务大众的“公器”,但如今竟然成为搭售彩票、谋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公章的性质立即变了味。
公章是权力的象征,掌握公章的人与部门同样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不可避免要假公济私追求自身的利益、部门的利益。而如果不受制约与监督,握有权力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往往会“左右逢源”,呈现“近水楼台先得月”和“向阳花木早逢春”的便利,这便催生出许多巧用权力的能人,借用权力的妙法,于是,诗人元好问才会发出“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的感叹。
南京一居委会盖公章以买福利彩票为交换条件,在现实生活中算不上多严重的事件,但依然深深触碰到公众敏感的神经,这是为什么?本来应该盖的章,如果不买张彩票,便不给盖;本来应该办的事,如果不给点好处,打通一下关节,便不让办。正常的秩序、规则可以被随意地修改与变通,这种类似的现象与经历比较常见,这才更让人心生忧虑。
依法办事原本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这不仅要求公民依法办事,更重要的在于制约和规范权力也要依法办事。但如果公众没有被赋予应有的权力,没有抗拒“公章”不依法办事的手段,通常只能“被安排”,于是,牺牲一点权益、作出一点退让,往往是得到“公章”应允的现实选择。
《资治通鉴》有这样一句话:“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公章也一样,是公器的具体体现。公众不仅要寄希望于执掌“公章”的人能有公心,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严密的制度设计保证“公章”不能谋取私利,掌握“公章”的人不敢搞变通,否则,在经济条件下,“公章”可以影响、干预生产、生活秩序,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如果不受到有力的约束与监督,“公章”就有可能丢掉义务坐拥权力,把服务大众的公器沦为谋取利益的私器。
尹于世(湖北 职员)
买彩票折射权力摊派
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件齐全,居委会就该给居民盖章。然而,居委会玩起了“先买彩票后盖章”的把戏,当然,居委会也不一定愿意干这种招骂的事,他们也无奈,是上级压着他们干的,他们的上级之所以压给他们任务——这是变相的权力摊派、权力寻租行为。类似的权力摊派、权力寻租在各种领域散发着臭气:办一个证件,要到指定的店铺复印,价格不菲;办个执业许可,非要订阅一本或几本与己毫不相关的杂志;报一个考试,非要购买指定的教材……老百姓尽管心中有气,但还得花冤枉钱埋单,否则,你就办不了事。权力摊派、权力寻租,损害了社会公平,败坏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加剧了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显然,消除公权机构的部门利益,加强对公权机构的监督,十分有必要。
福利彩票具有公益性质,买福利彩票应该自愿购买。变成任务式的强制摊派,无疑于强行从公众的腰包里掏钱,是善还是恶?还能让人感受到多少暖意?再说了,既然买福利彩票是公民自愿购买的公益行为,就不应当规定什么任务,下达什么任务,毕竟福彩中心不是追逐利润的企业。福彩中心规定销售彩票的任务,并强行摊派给基层单位,有巧取豪夺、把慈善当成谋利工具之嫌,玷污了慈善,损毁了慈善事业的公信,不可避免地落入慈善伦理的悖论之中。
于文军(辽宁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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