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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两侧500米内禁建公墓

2011-08-25 02:39:2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海斌 通讯员 张家安)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禁止建设公墓……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中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规划和建设要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合理确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选址应当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布局,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建设公墓。

《规范》指出,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费收支情况要向村民公示,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按时间顺序进行落墓安葬,不得提前挑选、预定墓穴。禁止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内修建家族墓;禁止在火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遗体;禁止骨灰套棺安葬;禁止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实行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公墓建设管理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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