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万方 通讯员 沈佳)昨日,省物价局下文,将取消和降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部分收费,其中人才中心存档费每月下调至10元,便宜5元。
据悉,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湖北省劳动就业者工本费,每本5元;省招聘市场租赁费,每天每平米20元,以及求职人员登记表费,每人次10元;民办外资乡镇企业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的项目,每人每月35元;三资企业和民办企业等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办理资格鉴证费,每人费用从400元到200元不等;职业介绍服务费,省内县及县以下每人次30元,省辖市每人次60元,省外每人次150元,国外每人次800元;委托维权服务费,当接受在省外务工当事人主动委托,代其处理维权事务时,可收取。
降低的4项收费包括,人才流动中心收费项目,一是将单位和个人单纯存档由过去的每人每月15元调减为10元,规定了最高收费年限为10年;二是将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收费由过去的每人每月25元调减为15元。 同时明确了实施单纯存档和保存人事关系档案并收费的服务内容、对象范围;档案保管及收费应以自愿为前提,个人委托由个人缴费,单位委托由单位缴费。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三级、二级考试(笔译)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600元、690元分别降为500元和560元。自主择业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推荐安置费,由原定的外省、本省异地、本市的1200元、800元、300元分别调减为800元、500元、200元。求职人员调减手续费,由原定的外省每人1200元、本省异地800元分别调减为1000元和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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