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媒体日前报道,云南保山市的一些市民收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的一条短信,该短信号召市民为选秀节目《快乐女声》的保山籍选手段林希发短信投票。此前,共青团保山市委也以特急电文的形式发布《关于组织参与短信投票活动的通知》。由政府办和团市委出面号召群众投票的方式经网络曝光后,引来不少网民质疑和担心会出现“公权私用”。保山政府官员则表示此举是为了对外宣传保山的形象。
《快乐女声》收视率颇高,从众多选手中杀进六强,哪怕段林希本人认为不足以大惊小怪,但这成绩客观上对保山市形象有一定宣传作用当然是可能的。在保山市方面看来,从六强到冠军,段林希每进一步,保山市形象的外宣力都可能无形中强化,进而对当地形象美化等有好处,而这正是下发红头文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为了“快女”造势,给市民群发短信、发特急红头文件,耗费一定的公共资源;当然,网友质疑公权私用并非于此,保山市一官方人士证实,段林希的母亲工作单位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虽然段林希之母随后表示“只是保山市政府办公室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段林希走到这一步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但这种瓜田李下之嫌,确实有让人难以释疑之处。不过,作为旁观者,倒也不妨宽容一点看待此事:如果说保山市有关部门通过这一拉票举动,使得段林希对当地的形象、经济发展等带来一些促进作用,真正可以成为保山市的“形象大使”,动用一定公共资源最终收获更大的公共利益倒也情有可原。问题的关键在于,保山市动用公权拉票究竟能不能实现其宣传目标。
在保山市之前,江西宜春、贵州正安等一些地方都曾动用过公权为当地“名人”拉票,但类似举动无一外乎受到舆论的广泛质疑。一边是民间社会对公权拉票颇有微词,一边是官方自认为对当地形象有很大促进作用,二者究竟该如何取舍,当有一个论证过程,最好还能有一些实例来证明公权拉票行为的利弊几何。轻率的举动很可能导致这样一个坏结果:形象是打出去了,但却是负面的。如果再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些打名人选秀牌的城市基本都是小城市,或许正因如此,伴着选手让城市也迅速成名的需求就越大,说白了就是城市膨胀的成名欲找到了一个适时的宣泄载体。
但是,快女超男、模特大赛、感动人物等评选活动年年有之,动用公权为选手拉票的却并不多,这或许正是说明这类手段效果有限。《快乐女声》说到底只是一个娱乐节目,在类似节目层出不穷的时下,依靠一个“娱乐人士”能给当地带来多大好处,实在值得深思。再说,观众喜欢谁、想投谁的票,都该是不受干扰的自由选择,最终的夺魁者当是真正最受观众和评委喜爱的;动用公权拉票,有可能便会被人视为网络“水军”,容易破坏比赛的公平性,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给当事人帮倒忙。
周五晚上的6进5选拔赛,段林希为父母唱了原创歌曲《我的就是你的》,歌曲感人,但保山市政府还是不要会错了意,段林希的就是她父母的,但段林希的却并不一定就是保山市的,这一点还是有区别的,姓“公”的政府首先还是应该恪守公权边界,而参与捧红段林希说不定会得不偿失。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