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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全省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011-08-28 00:55:3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工资增长缓慢,工会可代表职工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今年9月定为全省企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大范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需启动要约协商

此次“要约行动月”为9月1日至30日。针对的对象除了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外,还把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列为了要约行动范围。

按照要求,上述企业均应依法启动要约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省总工会还指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要认真分析本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化情况,把重点放在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方面。

企业收到要约书需15日内书面回应

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均可发起协商要约,要约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企业行政方未发出要约的,工会应当主动承担要约责任。一方提出协商要约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

省总工会指出,企业行政方在15日内不予回应,企业工会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

据介绍,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要约行动月”活动,到今年底,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70%。

124家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记者昨从省总工会办公室获悉,截至7月底,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平均建制率已达到60%,覆盖496万职工。

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达4.2万份,覆盖企业7.7万余家,覆盖职工496万人,124家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平均建制率已达到60%。

按照省总工会年初提出的到今年底实现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全省70%的已建会企业(90183家)的目标,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5.5%。

市州中,宜昌、鄂州、随州、仙桃、潜江等地已超额完成省总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武汉、孝感、黄冈等地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以上,襄阳、荆州、荆门、十堰、林区等地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以上,黄石、天门等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0%以上,但有两个地方已建制单位数未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60%。

近期,省总工会还将制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对各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考核奖励。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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